市委组织部发布安全生产履职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江西省、九江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根据庐山市安委会《关于深入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六大活动”的通知》(庐安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要求,庐山市委组织部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百日行动承诺如下: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和培训年度计划,联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五、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上走前列、作表率,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一线得到执行和落实。
监督电话:0792-2666815
承诺单位:中共庐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1日
素材来源:庐山市组微讯
素材发布:庐山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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